人物簡介
維基【介紹】: 明湖廣永興人,字執(zhí)之。成化二十年進士。官御史,歷按兩淮、蘇松。劉瑾專權,怒其不附,矯旨逮允中。免官歸。有《晞發(fā)集》。
馮允中,字執(zhí)之,湖廣郴州(今湖南省郴州市)人。成化甲辰進士。成化二十年(1484年)甲辰科進士。擢監(jiān)察御史,先后出按兩淮、蘇松。劉瑾時撤職,因病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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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基【生卒】:1458—1531 【介紹】: 明浙江肖山人,字時俊,號楓丘。成化二十三年進士。弘治初修《憲宗實錄》,命往蘇松諸府采軼事。正德間歷官為江西布政使,寧王朱宸濠欲拓地廣其居,執(zhí)不可。世宗即位,以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。嘉靖二年佛郎機(葡萄牙)人別都盧(Pedro Hamen)率艦侵新會西草灣,指揮柯榮、百戶王應恩御之,擒別都盧等。嵿以奏聞。官至工部尚書。有《蒼榆近稿》。
張嵿(1458年—1531年),字時俊,浙江紹興府蕭山縣(今浙江省蕭山市)人,成化丁未進士,官至南京工部尚書。成化二十三年(1487年)丁未科進士。弘治初年,修《憲宗實錄》,命往蘇、松諸府負責采軼事。出為江西上饒縣知縣。升南京兵部主事、刑部郎中。正德初年,授興化府知府、南雄府知府、江西參政,江西右布政使,轉(zhuǎn)左。召為光祿卿,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保定諸府,忤逆朝中權貴,移疾歸鄉(xiāng)。明世宗即位后,命以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,平定廣西上思州賊黃镠叛亂,并與都指揮李皋等會福建官兵夾搫獲勝,此外抵御葡萄牙人別都盧剽劫滿剌加國等。此后召為南京都察院都御史、工部尚書。嘉靖六年(1526年),被彈劾致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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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基【生卒】:1462—1528 【介紹】: 明四川內(nèi)江人,字士修,號梧山。成化二十三年進士。弘治中歷刑部主事、隨州知州,皆有政績,升陜西按察司僉事。正德中在江西,懲治寧王奸黨,鎮(zhèn)壓華林軍,舉治行卓異,巡撫河南、應天,皆有聲。寧王之叛,充嗣屯兵采石,遣兵進援安慶,功績頗著。進工部尚書,修蘇松水利。嘉靖間改南京兵部尚書。有《梧山集》。
李充嗣(1462年—1528年),字士脩,號梧山,四川成都府內(nèi)江縣人。成化二十三年(1487年),充嗣考中進士,選為翰林院庶吉士。弘治初年,授戶部主事。歷官戶部、刑部郎中,因事貶為岳州通判,起為陜西僉事、云南按察使、布政使等。正德九年(1514年),舉治行卓異。正德十年(1515年),授順天府府尹。同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,巡撫河南。正德十三年(1518年),晉都察院右副都御史,調(diào)撫應天。朱宸濠叛亂,李充嗣死守安慶。升戶部右侍郎。正德十六年(1521年),主持疏浚白茆河,新開江口至雙廟段三千五百五十六丈。官工部尚書嘉靖元年(1522年)論平宸濠之功,加太子少保。改南京兵部尚書。嘉靖七年(1528年)致仕,同年卒。后來朝廷追贈太子太保,謚康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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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粵詩·卷一六八【介紹】: 明廣東東莞人,字文哲。弘治六年進士。授兵科給事中,強直敢言。正德初為云南左參政,忤劉瑾,借故罰米五百石,售家產(chǎn)以償。累遷右副都御史,巡撫蘇松諸府,督兵殲劉七于狼山。世宗即位,升南京戶部尚書。卒官。
王縝(一四六四 — 一五二四),字文哲,號梧山。東莞人。恪子。明孝宗弘治六年(一四九三)進士。官兵科給事中,強直敢言。出使安南,不收饋贈。遷云南參政,不迎合劉謹,被罰米五百石,變賣家產(chǎn)以償。武宗正德年間任右副都御史,巡撫應天,又治鄖陽。世宗嘉靖二年(一五二三)擢南京戶部尚書,卒于官。著有《梧山集》?!?a target='_blank'>明史》卷二〇一、清道光《廣東通志》卷二七六有傳。王縝詩,以乾隆二十九年刊本《梧山王先生集》二十卷(簡稱乾隆本)為底本,校以民國十五年鉛印本《梧山集》二十卷(簡稱民國本)。維基
王縝(1463年—1523年),字文哲,廣東承宣布政使司廣州府東莞縣(今廣東省東莞市)人,官至戶部尚書。王縝中式廣東鄉(xiāng)試第四十四名舉人。弘治六年(1493年)中式癸丑科三甲第二十四名進士,選庶吉士,授兵科給事中。彈劾三邊總制王越依附汪直、李廣,出理南畿屯田。累升至工科都給事中。明武宗繼位,王縝反對以營造加恩內(nèi)府工匠。正德元年(1506年),出任山西右參政,歷福建布政使,遷都察院右副都御史,巡撫蘇、松諸府。協(xié)同平定江西賊王浩八叛亂,調(diào)鄖陽巡撫,遷南京刑部右侍郎。嘉靖二年(1523年),升任戶部尚書,同年卒于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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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大有(1466年—1523年),字世亨,號麟陂,湖廣黃州府麻城縣人。弘治己酉舉人,癸丑進士。弘治二年(1489年)己酉科湖廣鄉(xiāng)試第一名舉人。弘治六年(1493年)癸丑科會試第五十三名,三甲一百二十名進士。授定遠縣知縣,弘治十四年(1501年)十月實授四川道監(jiān)察御史,尋以舉薦致仕戶部尚書周景、總督兩廣軍務右都御史劉大夏出任吏部尚書,以不循制度,輒預銓衡,逮下錦衣衛(wèi)獄,科道申救,贖杖還職。十五年(1502年)任河東巡鹽御史,上疏組織人力從涑水河上游聞喜縣開始整治河道,以保護下游鹽池。正德元年(1506年)巡按南直隸蘇松常鎮(zhèn)等府,二年十月魏國公徐輔與無錫縣民鄒塾等及妙相院僧爭田,徐輔賄賂劉瑾,派遣戶部左侍郎王佐同大理寺右少卿王鼎等人勘查,遂興大獄,大有等人被錦衣衛(wèi)官校械系至京,送鎮(zhèn)撫司鞫問,被革職除名。劉瑾敗,正德五年(1510年)恢復官職,起用為山東兗州府知府。正德七年(1512年)九月升山西按察司副使、提督學校,丁憂歸。服闋,十二年十月復除山東副使、整飭曹州兵備,正德十四年三月升四川布政司右參政,升江西按察使。嘉靖元年冬(1523年初),入覲,順道回鄉(xiāng),見其子曾熄行事乖張,因此悶悶不樂,并因此得疾。嘉靖二年(1523年)三月卒,數(shù)日后,升江西左布政使之命下,聞者惜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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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仲陽,莆田人。弘治間,為桐鄉(xiāng)令。明詩紀事·丁簽·卷八
廷梧字仲陽,莆田人。弘治己未進士,授桐鄉(xiāng)知縣。人為御史,進大理寺丞。有《壺塘集》。維基
李廷梧(15世紀—16世紀),字仲陽,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。李廷梧是成化四年舉人李長源之子,弘治八年(1495年)中舉人,十二年(1499年)成進士,次年(1500年)獲授桐鄉(xiāng)知縣,能決斷案件,下屬不能為奸,又整修學校、平均賦役、改正祀典,四年后在弘治十八年(1505年)升湖廣道監(jiān)察御史,曾巡按蘇松等地,正德六年(1511年)升大理寺右寺丞,次年(1512年)再升左寺丞,考滿時罷歸。他任官多年,馀暇就著意于文章,閒居后以詩歌自娛,得兵部左侍郎鄭岳重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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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基【介紹】: 明山東東平人,字維綱。弘治三年進士。授阜平知縣,改滑縣,召拜御史,巡按蘇松等府,嚴懲私設水牢之豪家,一方肅然。累官右僉都御史、遼東巡撫。嘉靖六年為三邊總制,御吉囊有功,為兵部尚書。會大同兵變,憲設計平定。在職請立京營分伍操練法,諸將不得借內(nèi)府供事規(guī)營操。前后歷官四十余年,以年滿七十乞休。卒年七十三。
王憲(1467年—1537年),字維綱,號荊山,山東兗州府東平州人。弘治庚戌進士,官至兵部尚書。弘治二年(1489年)己酉科山東鄉(xiāng)試第十一名舉人,三年(1490年)庚戌科進士。歷任阜平縣、滑縣知縣,九年六月選授江西道試御史,十年八月實授,十二年巡按陜西。正德二年(1507年)十月,升任大理寺右寺丞,三年五月轉(zhuǎn)左寺丞,十二月再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,清理甘肅屯田,改甘肅巡撫。五年入為太仆寺少卿,六月接替王彥奇任右副都御史、遼東巡撫,丁憂歸。服闋,八年十一月改任撫治鄖陽,九年八月關陜兇荒,饑民流徙,改駐漢中等處,以安撫流民。十一月調(diào)任大同巡撫,后因應州抵御戰(zhàn)功,而蔭子王汝成為錦衣衛(wèi)世襲百戶。十一年(1516年)十月以病乞致仕,不許,尋升為戶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僉都御史、巡撫陜西,十二年三月入為兵部左侍郎。十三年五月,兼左僉都御史、提督軍務,與提督太監(jiān)張忠、左都督朱泰率團營兵二千人,平定涿州至蘆溝橋近畿盜亂。明武宗南巡時,命其督理軍儲。正德十六年正月代替王瓊為兵部尚書、提督團營。明世宗即位,王憲被給事中史道彈劾后,自請去職。嘉靖四年(1525年)十二月,朝廷舉薦鄧璋及王憲為陜西三邊總制兵部尚書,為言官所反對,世宗仍然堅持使用王憲。王憲為部將王宰、史經(jīng)接連擊敗寇亂。此后他又率領總兵官鄭卿、杭雄、趙瑛、都指揮卜云等分據(jù)要害擊退吉囊數(shù)萬騎兵,加太子太保銜。因張孚敬、桂萼排擠,由王瓊接任三邊總制,嘉靖七年(1528年)二月改任南京兵部尚書。嘉靖八年(1529年)八月改任都察院左都御史,太子太保如故。當時朔州告急,十二月朝廷舉薦其擔任宣大總督,王憲嚴詞拒絕,而被都給事中夏言、趙廷瑞彈劾罷免歸鄉(xiāng)。嘉靖十年(1531年)十一月,世宗仍然追念其功,召為兵部尚書,并抵御蒙古入侵。十一年九月加柱國光祿大夫,提督團營,其負責京營操練,并裁減軍功冒領者。大同發(fā)生兵變,王憲最初主張“首亂當誅,馀宜散遣”,而大學士張孚敬與總督劉源清力主用兵,王憲于是不敢堅持此前議論。但劉源清久攻不下,而北寇又內(nèi)侵,于是請求令派大將抵御北方寇亂,而自己專以進攻大同。王憲批準其奏,因而招致大量言論反對。此時世宗醒悟大同是重鎮(zhèn),不宜破壞,于是罷兵,叛亂遂平。劉源清得罪離去。幾年后,王憲數(shù)次上疏請求致仕,嘉靖十四年三月被許,令馳驛歸鄉(xiāng)。嘉靖十六年卒于家,十月賜祭葬,贈少保,謚康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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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生卒】:1468—1534 【介紹】: 明浙江秀水人,字時明,號一庵子。與兄陶煦同舉弘治三年進士,人稱雁湖二俊。授工部都水司主事。正德中官四川布政司參議。筑新都縣城以拒藍廷瑞、鄢本恕義軍,升四川按察副使。嘉靖時官至四川左布政使。槜李詩系·卷十一
照字時明,號一庵,秀水聞川人。弘治庚戌,與兄煦同舉進士,人目為雁湖二俊。終四川左布政。有一庵吟稿,婿陸□序之,今不傳。維基
陶照(1468年—1534年),字時明,號一庵子,浙江嘉興府秀水縣人,軍籍。弘治二年(1489年)己酉科浙江鄉(xiāng)試第五十二名舉人。弘治三年(1490年)聯(lián)捷庚戌科三甲第二百零二名進士。始拜工部都水司主事,以母憂歸。起改刑部,錄囚蘇松。升刑部員外郎,十五年(1502年)二月出為廣東按察司僉事。丁父憂,正德三年(1508年)服闋,起補湖廣僉事,四年九月升江西布政司右參議,五年九月調(diào)任四川左參議,以平藍鄢功,授從三品俸,加賜金綺。七年壬申七月以副使備兵威茂,因與參將徐某不和,稱病告歸。十三年(1518年)八月復除河南副使,十五年六月升河南右參政,嘉靖二年(1523年)九月升陜西行太仆寺卿,四年三月升云南右布政使,不久升任四川左布政使,以繼母憂去職,又二年遭讒言被罷官。嘉靖十三年卒,享年六十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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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浚(1469年—1531年),字克明,號峰西,福建福州府閩縣人,民籍。福建鄉(xiāng)試第六十七名舉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年)中式壬戌科三甲第四十五名進士。初授永豐縣知縣,十七年甲子丁父喪,去職。正德二年(1507年)除服,改授常熟縣知縣,五年擢升戶部主事,轉(zhuǎn)員外郎、郎中,遭祖母何氏喪去職。十二年改除工部,督賦稅于蘇松諸府,治河于徐州,十四年(1519年)升四川敘州府知府,以考察致仕。優(yōu)游林下十余年,卒年六十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