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物:孫承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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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簡介

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生卒】:?—1635 【介紹】: 明大名府大名人,字靖之。萬歷三十五年進士。崇禎二年,官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,入閣輔政。袁崇煥率兵入援京師,被誣下獄?;鼣?shù)請帝慎重處之。帝不省。又請勿求治太急,帝亦不能用。三年,為首輔,進文淵閣大學士。旋為溫體仁輩所攻,致仕。卒謚文穆。有《云石堂稿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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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基命(1559年—1635年),字靖之,號毖予,直隸大名人。
官至內(nèi)閣首輔。
為官清廉,有“清白相公”之稱。
成基命長身玉立,為諸生時,與高陽孫承宗齊名。
萬歷三十五年(1607年)中進士,選庶吉士。
歷任司經(jīng)局洗馬,國子監(jiān)司業(yè)等職,升禮部右侍郎兼太子賓客,改掌南京翰林院。
天啟六年(1626年),魏忠賢因其為楊漣的同門,迫使其落職閑住。
崇禎元年(1628年),起為吏部左侍郎。
次年恰逢己巳之變,京師戒嚴,成基命上疏請求起用孫承宗再次任為樞輔,并消除爭議,得到明毅宗嘉許。
后以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進入內(nèi)閣輔政。
庶吉士金聲推薦僧將申甫,明毅宗命其視察,其上言該部隊不可用,后果也正如此。
當袁崇煥、祖大壽戍京時,發(fā)生滿桂的“關(guān)寧軍箭射事件”(即當時滿桂帶軍攻擊后金軍主力,并在北京城外與金軍拼殺潰敗后,向關(guān)寧軍(袁崇煥部隊)靠攏,卻遭到友軍箭射。
滿桂身中五箭,其中三支貫體,箭上有關(guān)寧軍標記)。
思宗逮捕了袁崇煥,祖大壽在一旁雙腿顫抖。
成基命于是叩首請帝慎重,但帝未許。
祖大壽回營后即帶兵東逃,思宗非常憂慮。
成基命于是提出由袁崇煥寫信召回,后在孫承宗協(xié)力下穩(wěn)住軍心。
但在召對中,基命提出施政從緩,卻與思宗想法相左。
工部主事李逢申劾成基命欲脫逃袁崇煥的罪行,李逢申反被降職。
在韓爌、李標相繼離職后,崇禎三年(1630年),成基命成為過渡首輔,與周延儒、何如寵、錢象坤主持內(nèi)閣。
之后,溫體仁、吳宗達也進入內(nèi)閣。
后來在商議袁崇煥事時,恰逢成基命得病,錦衣衛(wèi)張道浚、工部主事陸澄源等上疏指責其在袁案中委卸避事,有牽入跡象。
成基命自感大勢已去,當年辭職。
崇禎帝挽留,成基命連續(xù)上疏三次請辭離任。
崇禎八年,成基命于家中去世。
贈少保,謚號文穆。
葬今河北邯鄲市大名縣南關(guān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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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思恭(1562年—1630年),字君篤,號玄默,順天府遵化縣人,軍籍。
官至山西僉事。
己巳之變期間,遵化城破,馬思恭投降后金。
明軍克復(fù)遵化后,被俘處決。
萬歷十年(1582年)壬午科鄉(xiāng)試二十四名。
萬歷十四年(1586年)丙戌科會試九十五名,三甲第二十六名進士。
都察院觀政,任山東冠縣知縣。
二十七年四月官至山西兵備僉事。
崇禎二年(1629年)十一月,皇太極率后金兵入關(guān)襲擾,圍攻遵化,巡撫王元雅自縊,馬思恭在籍,隨兵部郎中賈維鑰率父老投降。
次年,孫承宗率軍克復(fù)遵化,馬思恭、賈維鑰等降臣被俘,押送京師處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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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介紹】: 明蘇州府太倉人。字明初,號岵云。萬歷二十年進士。授中書舍人。萬歷末由江西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,進督河道。天啟二年,以兵部侍郎署部事。同年遷尚書兼右副都御史,經(jīng)略遼東、薊鎮(zhèn)、天津、登、萊,代熊廷弼。旋改南京兵部尚書。告歸。崇禎元年,官至兵部尚書。坐事削籍。有《岵云集》、《三朝遼事實錄》、《越鐫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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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在晉(1567年7月22日—1643年),字明初,明朝南直隸蘇州府太倉州人。
明朝官員。
萬歷二十年(1592年)進士,初授中書舍人,后歷官江西布政使、山東巡撫,進督河道,泰昌時(1620年)遷兵部左侍郎。
熊廷弼、王化貞丟失廣寧(今遼寧北鎮(zhèn))后,朝廷大震,誅除熊廷弼,王化貞下獄。
張鶴鳴以病為由辭職歸家。
熹宗任命宣府巡撫解經(jīng)邦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經(jīng)略遼東,但解經(jīng)邦力辭重任,結(jié)果被熹宗“著革職為民,永不敘用。
” 天啟二年(1622年)三月十八日王在晉代廷弼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,經(jīng)略遼東、薊鎮(zhèn)、天津、登、萊,帝特賜蟒玉、衣帶和尚方寶劍。
王在晉分析當時關(guān)外形勢:“東事離披,一壞于清、撫,再壞于開、鐵,三壞于遼、沈,四壞于廣寧。
初壞為危局,再壞為敗局,三壞為殘局,至于四壞——捐棄全遼,則無局之可布矣!
逐步退縮之于山海,此后再無一步可退。
”據(jù)《明史》記載,王在晉既無遠略、又無膽識。
薊遼總督王象乾建議王在晉:“得廣寧,不能守也,獲罪滋大。
不如重關(guān)設(shè)險,衛(wèi)山海,以衛(wèi)京師”。
于是,在晉則以“撫虜(收買蒙古)、堵隘(再修一座關(guān)城)”作為守山海關(guān)的方略,他在《題關(guān)門形勢疏》中道:“畫地筑墻,建臺結(jié)寨,造營房,設(shè)公館,分兵列燧,守望相助。
”朝廷發(fā)帑金20萬兩。
他的主張,遭到寧前兵備僉事袁崇煥、主事沈棨、贊畫孫元化等的反對,袁崇煥要求恢復(fù)國土到寧遠,但王在晉不聽。
袁崇煥兩次直接將意見報告給首輔葉向高,但葉向高不知前線的情況,拿不定主意。
這時大學士管兵部事孫承宗自請行邊,親赴山海關(guān)。
帝大喜,特加孫承宗太子太保,賜蟒玉、銀幣,以示隆禮。
六月十五日,孫承宗前往山海關(guān),考察了實際地理,聽取了各方意見,確定王在晉策略不可行,并同王在晉“推心告語,凡七晝夜”。
在晉堅持己見,終不悔悟。
孫承宗回京后,面奏王在晉不足任,“筆舌更自迅利,然沉雄博大之未能”,改任南京兵部尚書,在晉既去,承宗自請督師。
天啟五年,在晉任南京吏部尚書,不久就改兵部。
崇禎元年(1628年),召為刑部尚書,不久,又遷兵部。
因坐張慶臻改敕書事,削籍歸鄉(xiāng),卒于鄉(xiāng)。
著有《三朝遼事實錄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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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生卒】:1572—約1646 【介紹】: 明末清初山東沾化人。
明萬歷四十一年進士。
天啟初為兵科給事中,魏忠賢黨“十孩兒”之一,獻計汰軍以削經(jīng)略孫承宗之權(quán)。
又劾罷周啟元、韓爌等,代主事曹欽程疏劾周宗建、黃尊素等。
崇禎間入逆案。
入清,在鄉(xiāng)殺李自成所置縣官,得授順天府丞。
以老乞休。
尋以故革職為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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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魯生(1572年—1646年),字尊尼,山東濟南府濱州沾化縣人。明末清初政治人物。萬歷二十二年(1594年)甲午科山東鄉(xiāng)試舉人,四十一年(1613年)癸丑科進士,歷魚臺、邯鄲、祥符、儀封知縣,天啟三年考選,六月授兵科給事中,投靠魏忠賢,列“十孩兒”之一。當時京城有“官要起,問三李”之說,“三李”即指李魯生和禮科給事中李恒茂、御史李蕃。顧炎武在《圣安本紀》中也有“一周二李,其權(quán)莫比”的記載,其“一周二李”即指周昌晉、李蕃、李魯生。四年彈劾應(yīng)天巡撫周起元,致其削籍。薦舉阮大鋮、陳胤叢、陳爾翼、張素養(yǎng)、李應(yīng)薦、馬逢皋、李嵩、楊春茂、高弘圖、王大年、張捷十一人。五年廷推,疏議大學士韓爌,削其籍。十二月議改書院為忠臣祠,祀故遼陽死難文武諸臣。六年二月升吏科右給事中,十一月升兵科左給事,疏請用蒙古攻東奴,以舒屬國之困。七年與檢討李明睿典試湖廣,八月敘寧錦大捷功,升一級,賞銀十五兩,升太仆寺少卿。崇禎元年(1628年),以閹黨被彈劾,削籍為民,遣戍山西平定州,遇李自成亂,逃回故里。順治元年,在鄉(xiāng)殺李自成所置縣官,受王鰲永招撫,授順天府丞。二年七月,升順天府尹。三年五月,以年已七十五告老。七月由于受到順天督學曹溶濫送貢監(jiān)貪腐案牽連,被削籍為民,尋卒。著有詩集《海月樓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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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介紹】: 明保定府清苑人。
萬歷二十六年進士。
天啟初年官山東按察副使,受知于孫承宗,擢右僉都御史,巡撫遼東。
以事權(quán)為承宗所操,乃移疾歸。
后潛結(jié)魏忠賢,起為兵部右侍郎,總督薊、遼、保定軍務(wù),為忠賢建生祠七處。
官至兵部尚書。
崇禎初,被劾罷。
名入逆案,遣戍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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閻鳴泰(1572年—?),直隸保定府清苑縣(今河北省保定市清苑縣)人,官至兵部尚書。萬歷二十六年(1598年),登進士,授戶部主事,歷任遼東參政、僉事,山東參政。天啟二年(1622年),擔任遼東監(jiān)軍、參議。同年改山東按察司副使,兼右僉都御史、遼東巡撫。天啟五年(1625年),擔任兵部右侍郎,署協(xié)理京營戎政、整飭薊鎮(zhèn)等處邊備。天啟六年(1626年),擔任順天巡撫、薊遼總督,并任兵部尚書、授太子太保、太子太傅、太子太師。天啟七年(1627年),授少師。崇禎初,為言官彈劾,附魏忠賢逆案,遣戍死。閻鳴泰任職薊遼期間,為魏忠賢修建生祠多達七處。其贊頌忠賢,有「民心依歸,即天心向順」語,聞?wù)邽橹ι唷?/blockquote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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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時舉(1583年—?
年),字直卿,號虞繇,四川省順慶府南充縣人。
己酉四川鄉(xiāng)試第六名舉人,萬歷三十八年(1610年)庚戌科會試二百二十四名,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九名進士。
大理寺觀政,授江西峽江縣知縣,調(diào)繁廬陵縣,丁憂去職。
萬歷四十六年(1618年)閏四月內(nèi)補保定府博野縣,四十七年入覲留部。
天啟元年(1621年)正月選授兵科給事中,因遼東需要增兵,與御史李達奉命往四川募兵,永寧司宣撫奢崇明乘機叛亂,巡撫徐可求等人被殺,明時舉、李達逃竄脫身,二年三月大學士掌兵部事孫承宗彈劾二人募兵激變,被逮捕下獄,三年二月被黜為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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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生卒】:?—1644 【介紹】: 明江西吉水人,字孟闇,一字懋明。受業(yè)于同里鄒元標。萬歷三十二年進士,授御史,以敢言聞,被指目為東林。崇禎初為兵部侍郎,銳意清厘,戎政大飭。后為左都御史。李自成攻克京師,自縊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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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邦華(1574年—1644年),字孟闇,號懋明,江西吉水人。
明末政治人物。
生而早慧,受業(yè)于同里的東林元老鄒元標,萬歷三十一年與父李廷諫同舉鄉(xiāng)試。
萬歷三十二年(1604年)進士,授涇縣知縣,實行常平社倉保甲諸法,有政聲。
當時朝士多詆毀顧憲成,邦華為之辯解,遂被指為東林黨人。
奏陳法祖用人十事:“曰內(nèi)閣不當專用詞臣,曰詞臣不當專守館局,曰詞臣不當教習內(nèi)書堂,曰六科都給事中不當內(nèi)外間阻,曰御史升遷不當概論考滿,曰吏部乞假不當積至正郎,曰關(guān)倉諸差不當專用舉貢任子,曰調(diào)簡推知不當驟遷京秩,曰進士改教不當概從內(nèi)轉(zhuǎn),曰邊方州縣不當盡用鄉(xiāng)貢。
”沒有得到回應(yīng)。
萬歷四十四年以疾歸鄉(xiāng)。
萬歷四十五年,出京任山東參議。
天啟初年,滿洲女真崛起,遼東告急。
天啟二年(1622年),朝廷徵召邦華出任天津巡撫,當時山東正值徐鴻儒作亂,賊兵圍攻景州,邦華成功用奇兵斬俘四千多人。
遷光祿少卿,擢右僉都御史,官至兵部右侍郎。
后來楊漣等東林黨人被陸續(xù)逼害,李邦華也因閹黨懷疑他要和孫承宗清君側(cè),因而被魏黨削籍。
崇禎元年(1628年)四月,起工部右侍郎。
不久在東林黨人瞿式耜推薦下,改兵部侍郎協(xié)理戎政。
崇禎二年(1629)四月時改為兵部尚書,綜理京營戎政,同年九月,“汰京軍虛冒者四千五十馀人”,又汰老弱千人,軍缺非年壯力強者不錄,懲治積猾的掾史官僚,原來京營每年開支米一百六十萬石,李邦華節(jié)省至一百四十四萬石,任內(nèi)「戎政大釐」、「軍容甚壯」。
十二年(1639年)四月,起用為南京兵部尚書,重定營制,汰不急之將。
崇禎十五年冬,代劉宗周擔任左都御史,十六年三月抵九江。
安撫宣稱要就食南京的左良玉,權(quán)宜發(fā)九江庫銀十五萬及糧食六個月,遂退其兵。
崇禎十七年(1644年)二月,李自成陷山西。
邦華請帝固守京師,未得反應(yīng)。
又曾經(jīng)舉明成祖北征而留時任太子明仁宗留守南京為例,建議讓皇太子監(jiān)軍南京,但同樣未得反應(yīng)。
不久后,又推薦袁繼咸、張國維、路振飛等「差有方略堪御賊」,而史可法「饒忠膽,南方當耑委之」,但未得答覆。
十八日,外城陷,逃至文信國祠,十九日,內(nèi)城亦陷,邦華向文天祥的牌位三鞠躬,并說:“邦華死國難,請從先生于九泉矣。
”又有詩曰:“堂堂丈夫兮圣賢為徒,忠孝大節(jié)兮誓死靡渝,臨危授命兮吾無愧吾。
”遂投繯而死。
贈太保、吏部尚書,謚忠文。
清朝時賜謚忠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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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朝聘(16世紀—1611年),字三予,號應(yīng)莘,江西南康府安義縣安義里人。
劉朝聘是萬歷二十八年(1600年)舉人,三十二年(1604年)成進士,獲授行人,轉(zhuǎn)任工部營繕司主事,當時他奉命封藩,同時并建三殿,他負責木廠事務(wù);有宦官浪費金錢,他發(fā)覺后責備對方:「朝廷用費繁多,度支不足,怎可容許你侵吞?
」因此照實上奏,但疏入未下就遭閹黨誣陷,他在積勞下夙疾大作而去世。
同榜進士楊守勤、孫承宗、李邦華等人為他殮葬,發(fā)現(xiàn)他的篋箱只有十馀兩金,都嘆息哭泣,寫下祭文哭奠而去;出都門時,同籍的京官都穿著白衣、戴白絹相送,后來入祀鄉(xiāng)賢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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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生卒】:?—1630 【介紹】: 明山東武定人,字范董。萬歷二十九年進士,由保定新城知縣入為御史。被指為葉向高私黨,憤而托病辭官。天啟中累官兵部右侍郎,協(xié)理軍務(wù)。五年,被劾為東林黨人,削籍。崇禎二年,起故官,兼右僉都御史,總理薊、遼、保定軍務(wù)。后金兵由大安口入內(nèi)地,不能御。被劾,論死棄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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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策(1575年—1630年),字愚靖,號范董,山東武定州(今山東惠民縣)人。
萬歷二十九年(1601年)辛丑科進士。
授保定府新城縣知縣,入為監(jiān)察御史,陷入黨爭,稱病辭職。
萬歷四十六年(1618年)秋,即家徙策為河南副使。
策辭疾不赴。
天啟元年(1621年)春,起為天津兵備。
擢右僉都御史,巡撫山西。
召入京,拜兵部右侍郎,協(xié)理戎政。
天啟五年(1625年)冬,黨人劾其為東林黨遺奸,于是削籍。
崇禎二年(1629年)夏,起故官,兼右僉都御史,總理薊、遼、保定軍務(wù)。
不久,后金由大安口入內(nèi)地,劉策未能抵御,被劾。
祖大壽東潰,策偕孫承宗招使還。
崇禎三年(1630年)正月,與總兵張士顯一同被逮問,論死,棄市。
明史》有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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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兆先(1575年—1631年),字爾開,號在蓼,福建泉州府南安縣軍籍。
生于明萬歷三年(1575年)六月廿六日子時,萬歷三十七年(1609年)己酉科福建鄉(xiāng)試舉人,四十七年(1619年)己未科進士,授行人司行人,天啟二年十月與翰林院檢討繆昌期冊封建德王妃陳氏。
天啟五年四月考選,授刑科給事中。
首陳《實求安攘一疏》、《嗣上清仕路保泰寧一疏》。
所彈駁皆借交植黨眾莫敢問,居庸原有軍站,扣其月糧備貼過官往來之費,上乞蘇邊困外固藩,疏又有檢官馬弊,乞設(shè)策稽查疏。
九月,遼東總兵馬世龍遣副總兵魯之甲等謀襲錦州,渡河敗歿,兆先參劾馬世龍,并及樞輔孫承宗。
十二月,疏參南京戶部尚書周希圣、御史蔣允儀、趙延慶,俱削籍為民。
六年四月寧遠敘捷,升俸一級,賞銀十二兩。
時三殿鼎建,有巡工之命,兼巡視庫藏,緝獲攬頭周應(yīng)時匿焰硝總計四萬二千六百斤,乞敕下法司究贓正法。
六年九月升本科左給事,七年八月敘寧錦功及殿工,加升一級,升太常寺少卿,照舊管事。
崇禎元年三月,仍以太常寺少卿管工科事。
四月改禮科左給事中,再升吏科左給事中,八月出為陜西提學副使。
崇禎二年四月,以涉嫌“閹黨”,削職返鄉(xiāng)。
卒于崇禎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申時,享年五十七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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