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民為裴俠 南北朝 · 無名氏
四言詩 押麌韻
北史曰:裴俠。大統(tǒng)中為河北郡。躬履儉素。愛民如子。郡舊有漁獵三十人以供郡守。悉罷之。又有丁三十人郡守役。不私。并收庸為市官馬歲時既積。馬遂成群。去職之日。一無所取。民歌之云。
肥鮮不食丁庸不取。
裴公貞惠,為世規(guī)矩(○《周書裴俠傳。北史裴俠傳?!?span id="1hw2l5i" class='bold'>樂府詩集》八十六作裴公歌。《御覽》二百六十二。《詩紀》百九作裴公歌。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