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物簡介
薛鳳鳴(15世紀—16世紀),順天府通州寶坻縣人,民籍。弘治八年(1495年)順天府鄉(xiāng)試舉人,十二年(1499年)己未科進士,初授平陰縣知縣,正德三年七月選授山東道試御史,四年七月奉命巡歷應天、淮揚等府,居高郵,巡歷宿州,與所部指揮石璽會飲教場,投壺蹴鞠,被劉瑾緝事廠人員告發(fā),下吏部劾治。尚書張彩認為三人同時受命巡捕,寧杲、柳尚義所捉獲的盜賊功多,而鳳鳴縱恣不法,應從重治罪。于是寧杲、柳尚義皆超遷僉都御史,薛鳳鳴被貶編為徐州驛弓手,石璽罰米五百石。不久后,復令鳳鳴巡捕如故。劉瑾伏誅后,五年(1510年)八月以瑾奸黨,被黜職為民。剝籍家居后,以愛妾贈與錦衣衛(wèi)錢寧,與從弟薛鳳翔有怨,嗾使廠衛(wèi)將鳳翔下獄,刑部審理后發(fā)現(xiàn)有冤情,薛鳳鳴被捕訊問。正德十三年(1518年)二月,薛鳳鳴指使其妾(一說為二婢子)懷中藏著狀紙,赴長安門鳴冤,并自縊而死。以此鳳翔被判死罪,薛鳳鳴出獄后,受錢寧指使,狀告寶坻知縣周在等數(shù)十人,俱被逮赴都察院審訊,由監(jiān)察御史張士隆、許完先后審理,對證之后,周在等人無罪復職,薛鳳鳴被關(guān)押入獄。錢寧又令鳳鳴女狀告治獄者偏枉,將張士隆、許完二人下錦衣衛(wèi)獄。都御史彭澤被下旨詰責,周在等人盡數(shù)抵罪,而許完、士隆竟被貶為外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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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生卒】:1489—1550 【介紹】: 明蘇州府昆山人,字于岐。正德九年進士。嘉靖初歷刑部郎中,調(diào)兵部職方,擢大理寺丞。忤大學士張璁奪官,士論惜之。有《東田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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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介紹】: 明湖廣辰州衛(wèi)人,字時瑞,號岐山。嘉靖十七年進士。授貴溪知縣,考最,擢江西道御史。巡視居庸關(guān),建議加強邊防。以鯁直遭忌外補,出為潮州知府,再謫思明府。維基
袁鳳鳴(1502年—?),字子時,湖廣辰州衛(wèi)軍籍直隸盱眙縣人。湖廣鄉(xiāng)試第四十名舉人。嘉靖十七年(1538年)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一百四十四名,登第三甲第一百二十三名進士。授知縣,二十二年十二月選授江西道試監(jiān)察御史,二十四年巡按保定,二十六年巡按四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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熊葉飛,字鳳鳴,一字瑤月,電白人。諸生照祥女。與妹瑤飛俱知書能詩。著有《和妹詩》一卷。事見清溫汝能《粵東詩?!肪砭牌摺?/blockquot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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紀鳳鳴,字明瑞,陜西榆林衛(wèi)人,錦衣衛(wèi)旗籍。順天府鄉(xiāng)試第八十八名舉人。嘉靖二十九年(1550年)中式庚戌科三甲第八十八名進士。嘉靖四十二年(1563年)以戶部郎中出為山西太原府知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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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鳳鳴(1537年—?),字維禎,陜西慶陽衛(wèi)軍籍山西文山縣人。陜西鄉(xiāng)試第四十九名舉人。隆慶五年(1571年)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二百二十四名,三甲第四十名進士。官大同縣知縣。
人物簡介
馬朝陽,字鳳鳴,山西太原府太原縣人,民籍。隆慶四年(1570年)庚午科山西鄉(xiāng)試第三十一名,萬歷五年(1577年)丁丑科會試第一百七十四名,登三甲第一百四十四名進士。
人物簡介
李鳳鳴,字罔甫,號閬瀛,福建安溪縣人,天啟乙丑進士。李鳳鳴年幼聰明,萬歷四十六年(1618年)戊午科福建鄉(xiāng)試舉人,天啟五年(1625年),授乙丑科殿試進士三甲第三十八名。最初擔任松陵知縣,后升任戶部主事,掌管倉漕,后因星變言事得罪下獄,之后釋放。
人物簡介
【生卒】:1742—1819 【介紹】: 清江蘇吳縣人,初名鳳鳴,字伊仲,號牧庵,或作枚庵。嘉慶時諸生。少好學,喜手抄詩書。中歲遍游楚南諸勝,垂老始返,著書奉母,題室名為“歸云舫”。詩宗法杜甫、陸游,風神雋秀。工畫,精篆隸行草書。所輯《國朝文征》,有裨于學問經(jīng)濟。又有《吳梅村詩集箋注》。自著有《懷舊集》、《卬須集》、《與稽齋叢稿》。詞學圖錄
吳翌鳳(1742-1819) 初名鳳鳴,字伊仲,號枚庵,又作眉庵、梅庵。長洲(今蘇州)人。清諸生。嘉慶二年(1797)受聘任教南臺書院。詩宗杜甫、陸游,嘗為吳偉業(yè)詩集作注,人服其博洽。詞為浙派后期名手。編有《國朝文征》,有《與稽齋叢稿》、《曼香詞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