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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國語辭典》:丹書(丹書)  拼音:dān shū
1.古代頒給功臣的契券?!稘h書。卷一六。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「于是申以丹書之信,重以白馬之盟,又作十八侯之位次?!?br />2.用朱筆定罪的文書?!蹲髠?。襄公二十三年》:「執(zhí)其手,賂之以曲沃,初斐豹隸也,著于丹書。」
3.周文王所得的緯書。南朝梁。劉協《文心雕龍。正緯》:「則是堯造綠圖,昌制丹書其偽三矣。」
《國語辭典》:百雉  拼音:bǎi zhì
古時用以計量城墻大小的單位。《左傳。隱公元年》:「祭仲曰:『都城過百雉,國之害也?!弧箷x。杜預。注:「方丈曰堵,三堵曰雉。一雉之墻,長三丈,高一丈,侯伯之城,方五里,徑三百雉。故其大都不得過百雉?!?/div>
《國語辭典》:貴族(貴族)  拼音:guì zú
貴顯的世族。歐洲古代及中世紀有貴族、平民的分別,貴族為政治上的特權階級,如皇族、領主等。
《漢語大詞典》:蔭戶(蔭戶)
中國 封建社會中官僚、貴族、地主、豪紳依仗特權和勢力控制的一部分戶口。 東漢 時的奴客、僮客, 魏 晉 時的佃客, 唐 中葉以后的莊客,都屬蔭戶。資治通鑒·晉海西公太和三年:“ 燕 王公、貴戚多占民為蔭戶,國之戶口,少於私家。” 郭沫若 《中國史稿》第三編第三章第一節(jié):“他們還競相強占大量的勞動力,作為自己的蔭戶。”
《漢語大詞典》:鐵契(鐵契)
古代皇帝頒賜功臣授以世代享受某種特權的憑證。為 漢高祖 所創(chuàng)。鐵制的契券上用丹砂書寫誓詞,從中剖開,朝廷和受賜者各保存一半。 唐 以后不用丹書,而是嵌金,并在券文上刻有免死等特權的文字。漢書·高帝紀下:“又與功臣剖符作誓,丹書鐵契,金匱石室,藏之宗廟。”
《國語辭典》:勢劍(勢劍)  拼音:shì jiàn
古代皇帝御用的寶劍。大臣若持有御賜的尚方寶劍則享有先斬后奏的特權。明。康?!吨猩嚼伞返谝徽郏骸杆麑④姲嗣嫱L大,馬前勢劍染霜花。」明。凌濛初《紅拂記》第一出:「取了一副勢劍金牌,假做個打差的官兒,賺出那門者?!挂卜Q為「尚方寶劍」。
《漢語大詞典》:士姓
士族。指在政治、經濟等各方面享有特權的豪門大姓。南史·隱逸傳下·劉曇凈:“會有詔士姓各舉四科, 曇浄 叔父 慧斐 舉以應孝行, 武帝 用為 海寧 令。”參見“ 士族 ”。
《國語辭典》:士族  拼音:shì zú
南北朝重門閥,縉紳之家,自成一特殊階級,以別于庶民,稱為「士族」。在政治、經濟各方面皆享有特權?!稌x書。卷八○。王羲之傳》:「家世士族,而邁少恬靜,不慕仕進?!埂侗笔?。卷三八。裴佗傳》:「河東士族,京官不少,唯此家兄弟,全無鄉(xiāng)音。」
《漢語大詞典》:專授(專授)
謂君主授臣以特權。管子·明法:“故君臣共道則亂,專授則失。” 馬王堆 漢 墓帛書《伊尹·九主》:“是故專授,失正之君也,過在主?!?/div>
《漢語大詞典》:遮影
謂封建時代官宦依仗特權豁免賦役。《醒世姻緣傳》第二二回:“你們都有一兩頃地了,還待要多少?你家里有甚么秀才、鄉(xiāng)宦遮影著差使哩?”
《漢語大詞典》:誓券
天子頒賜功臣世代享受某種特權的文書。金史·海陵紀:“甲子,誓太祖廟,召 秉德 、 辯 、 烏帶 、 忽土 、 阿里出虎 、 興國 六人賜誓券。”元史·木華黎傳:“丁丑八月,詔封太師、國王、都行省承制行事,賜誓券、黃金印曰:‘子孫傳國,世世不絶?!眳⒁姟?鐵券 ”。
《國語辭典》:鐵券(鐵券)  拼音:tiě quàn
古代頒賜功臣之物,以鐵制成,形如瓦,為其記功免罪的依據。談徵。物部。鐵券:「漢書高祖記丹書鐵契。按:鐵券如半破木甑,有四孔,穿絳刻文字于上,陷金是也。此封列侯誓書鐫免死及俸祿之數于面。形如瓦,一藏內府,一授本爵?!?/div>
《漢語大詞典》:世券
猶鐵券。 明 代賜予功臣,使其世代享有特權的憑證。形制如瓦,其大小依官爵高低分為九等,外刻其功,中鐫其過。每副各分左右,左存功臣,右藏內府。若子孫犯罪,取券勘合,折其功過予以赦減。明史·吳良傳:“封 江陰侯 ,食祿千五百石,予世券。”明史·孫鏜傳:“ 英宗 復辟,以‘奪門’功封 懷寧伯 ,尋予世券?!?明 李贄 《劉伯溫》:“襲封 誠意伯 ,增祿五百石,且予世券。”
《漢語大詞典》:運商(運商)
清 代鹽商的一種。系取得運銷食鹽特權憑引在專岸運鹽行銷的鹽商。《清會典事例·戶部·鹽法》:“十七年,議準 河東 池鹽,運商掣鹽,由東、中、西三禁門而出?!?徐珂 《清稗類鈔·農商·揚州之場商運商》:“ 揚州 為兩 淮 鹽商薈萃之所,鹽商其總名也,有場商焉,有運商焉?!?/div>
《漢語大詞典》:重要人物
擁有極大影響或威望的人物;尤指擁有特權的高級官員。例如:我祖父招待當地一位重要人物的一次精致的午餐會。
《國語辭典》:刑不上大夫  拼音:xíng bù shàng dà fū
古代社會的一種執(zhí)禮觀念。指刑罰不加諸大夫的身上,大夫有罪則論其輕重的法則在八議,而非刑書。《禮記。曲禮上》:「刑不上大夫?!固啤?追f達。正義:「刑不上大夫者,制五刑三千之科條,不設大夫犯罪之目也。所以然者,大夫必用有德,若逆,設其刑,則是君不知賢也。」《文選。司馬遷。報任少卿書》:「傳曰:『刑不上大夫?!淮搜允抗?jié)不可不勉勵也。」
《國語辭典》:外交特權(外交特權)  拼音:wài jiāo tè quán
外交代表在駐在國享有之一定特權。各國依據相互尊重主權與平等互惠原則,按照國際法、有關協議或內國法相互給予。例如我國定有《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》。